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信息>

丈夫偷育私生子 妻子获赔抚慰金

时间:05月21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丈夫偷育私生子 妻子获赔抚慰金

     结婚10年后,丈夫长期不回家,在外与他人同居并生子,妻子怒上法庭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精神赔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丈夫管某赔偿妻子李某精神抚慰金3500元。这是北京首例因配偶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获得精神赔偿的案件。

  李某与管某于1988年登记结婚,1990年生有一女,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良好。然而,自1998年起,管某长期不回家,李某曾收到匿名信说其丈夫在外有女人。当李某就此事质问丈夫时,丈夫称信中所提之人只是生意上的朋友。

  然而“纸包不住火”,李某最终确定丈夫有外遇并已与此人同居数年。李某与管某为此经常吵架,夫妻感情出现隔阂。2004年9月,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供了管某于2001年5月亲笔写下的“悔过书”及对自己实施身体伤害的医院证明,以管某在外与人同居为由,要求管某支付其精神抚慰金3500元。

  管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对于李某所述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予以否认,拒绝支付抚慰金。一审法院支持了管某的主张。

  一审法院判决后,李某不服,认为离婚的直接原因系管某与他人长期同居并生育子女所致,管某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供2005年2月由管某作为家属签字的医院出生证明。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尊重,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鉴于现有证据证明管某与他人生育一子,足以认定李某主张的事实,李某要求管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3500元的诉讼请求理应得到支持。
以上信息来自:上海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la.com/  转载请注明!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座机预约:021--68871787-8011
    传真:021--68869532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南京、广州、杭州、长沙、温州、沈阳、江阴、合肥、南宁、重庆、成都、深圳、济南、银川、贵阳、三亚、东莞、香港等全国19个重点城市设有分所,并通过加入TerraLex联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50多家合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