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信息>

孩子探视权引出官司 法院判决每月探视两次

时间:08月14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孩子探视权引出官司 法院判决每月探视两次

     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女方探望孩子时认为自己的探视权利遭到了男方的阻挠因此诉至法庭。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女方每月有两次探视孩子的权利。

  原、被告双方于前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双方商定孩子交由经济条件较优越的男方抚养,而女方则享有探视的权利,但具体的探视时间没有约定。原告女方在起诉时称,离婚后因为不能与儿子生活在一起,因此非常珍视与儿子相聚的时光。而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开始逐渐限制她与儿子的接触。原告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前夫索讨探望儿子的权利。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认为母亲探望儿子是合情合理的,但原告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能影响到孩子和另一方家庭的生活。被告称,孩子每次与原告分开之后都要闹上好长一段时间,若任由这种无节制、无规律的探视长此以往,既影响了孩子生理、心理的健康发育,又不利于新的家庭成员与孩子培养感情。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及代理律师在肯定原告的探视权不可剥夺的前提下,对探视方式、探视时间和探视地点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辩论。最终,法院对具体探视的方式及探视时间等进行了判决:原告享有探视儿子的权利,根据其现实情况,每月有两次单独探视儿子的权利。详情请点击上海婚姻律师 http://www.lihunla.com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座机预约:021--68871787-8011
    传真:021--68869532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南京、广州、杭州、长沙、温州、沈阳、江阴、合肥、南宁、重庆、成都、深圳、济南、银川、贵阳、三亚、东莞、香港等全国19个重点城市设有分所,并通过加入TerraLex联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50多家合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