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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妻子患有艾滋病,丈夫诉求离婚获支持

时间:04月22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闪婚妻子患有艾滋病,丈夫诉求离婚获支持

    范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云南姑娘农某,结婚登记后体检时,农某被检测确定为艾滋病患者。范某无奈之下诉诸法院要求与农某离婚,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范某要求与农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准许。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28岁的范某还没成家,在农村中已属晚婚了,家里人急,范某也急。然而,终有那么一天缘份到了。2010年5月,在好心人的介绍下,范某认识了从云南来到上海姐姐家串门的农某,俩人一见钟情,情投意合,不久,开始同居生活。到了这年7月22日,双方至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在进行体检时,农某被告知是艾滋病毒携带者,需进一步确诊。嗣后,农某去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经检测确定为艾滋病患者,双方就此产生矛盾。2010年10月,范某起诉法院要求判令与农某离婚。

  在法庭上,范某诉称,双方在进行体检后,农某才告知原委,称其在老家时已经是艾滋病毒携带者。范某认为,农某故意隐瞒病史,其疾病是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由于婚前未能了解相互的身体状况,双方纯属闪婚,故起诉要求与农某离婚。

  在双方为农某检出患有此疾病等产生矛盾后,农某已回到了自己的老家。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具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与农某经人介绍后认识,相识时间较短、婚前缺乏了解,属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又为农某检出患有疾病等产生矛盾,双方相处时间较短,并未培养出真正的夫妻感情,故对范某的离婚诉求,法院予以准许。对双方的财产及债务情况,因农某未到庭,法院无法核实,故在本案中不作处理,双方可在今后另行主张。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详情请向上海婚姻律师咨询,http://www.lihun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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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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