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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未成年犯罪中如何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

时间:01月1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本文主要从未成年人的心理着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探究在预防未成年犯罪中如何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以达到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

    一、严峻现状

    在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同样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成年人犯罪上升的趋势,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主要从心理诱因方面分析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心理诱因

    (一)不良心理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之间的联系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的意识又能动的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中的一些不良因素刺激着未成年人尚未成熟的心理和生理,引诱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给未成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尤为重要。但同时,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如果高的物质追求、攀比风气、精神空虚、承受挫折能力差等,有决定了他们对不良因素的选择和消化,如果不及时矫治和消除,其直接恶果必然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始于心理问题,心理问题为违法犯罪埋下了伏机。据有关方面统计未成年人中存在心理适应不良者为少数,在初中生中的比例为15%—30%,高中生为20%—25%,大学生则为25%—30%,这就是在校学生犯罪增多的重要原因。因此,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是当务之急。

    (二)需要关注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

    1.一部分未成年人由于家庭破裂,缺少父爱和母爱的关怀,而容易造成性格孤僻,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或过强的自尊心理,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入歧途。近年来,我国的率不断升高,随之而来的是单亲家庭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概率增大。2001年10月浙江破获的一个少年盗窃团伙,13人中有12个来自单亲家庭。夫妻关系不和,等残缺家庭子女违法犯罪较多与其不良心理是分不开的。

    2.家庭结构健全的家庭中,家长对子女不恰当的教育管理方法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理脆弱、承受挫折能力差、逆反心理强等不良心理。对子女宠爱有加,百依百顺。子女成了家庭的主角和中心。以娇宠为典型的溺爱型家庭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子女的吃、穿、用上,养成了他们骄横、任性、乖戾、唯我独尊,与他人协调能力差,自私自利的性格。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拳脚相加,久而久之,孩子缺少家庭的温暖,怨恨之心积于心坎,易产生逆反心理,对他人、社会充满敌意,具有较强的攻击性。

    3.嫉妒心理。韩愈说过:“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每个人或多或少有嫉妒心理,但关键在于人们如何控制自己的嫉妒心理。艾青说过:“妒忌作者是心灵上的肿瘤。”一旦妒忌心理失控,就极容易引起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中,因为妒忌身边人的成绩、外貌、家庭条件等而杀人或故意伤人的并不鲜见。南平市浦城县某中学学生叶某、徐某,因为妒忌同班同学黄某,觉得它不但长得漂亮,成绩好,而且向她借点零花钱还不肯。于是,将她骗入一个招待所中,并帮助社会青年郑某等人将黄某轮奸。

    4.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发育尚未成熟,是非辨别能力差,容易对周围的新鲜事物产生盲目的好奇心理,并可能消极地去模仿。许多未成年人犯罪就是因为好奇,进而模仿网络、小说、碟片中的情节发生的。2004年,某市20岁青年任某看到警匪片中的犯罪分子获得犯罪所得后出手大方,威风八面。于是,他从中获得“灵感”,绑架了一名5岁儿童,向该儿童父母索要赎金20万元。

    5.好胜心理。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十四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的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正处于“危险年龄”的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的家急剧变化时期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导致认识社会的能力缺失,他们不仅很难适应社会和辨别是非,更无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追溯一些恶劣案件的起因,竟然有很多是由琐事发生的。某技校一学员与同学因争做一条凳子而大动干戈,10余人参与斗殴,酿成一死三山血案。北京市某网吧的老板与几个学生因收费问题发生纠纷,学生为了报复,余生也纵火烧毁房屋1000余平米,烧死15人,烧伤7人。他们中,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16岁。真是一桩桩触目惊心,一件件血泪斑斑。

    6.超前消费心理。有些家长只注重孩子物质生活的满足,而忽视精神生活的充实。造成子女对物质生活过分的追求,强调个人吃喝玩乐,往往会产生低收入高消费的矛盾,在心理上出现挫折感,为达到这种不正常心理平衡,便走上偷、抢、骗的道路。高邮市国际镇一名未成年人为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盗走邻居家财物达两万多元。

    三、解决之道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比惩罚他们的罪行更重要、更艰巨。现在的社会生活五光十色,到处充满着诱惑和陷阱。对尚未发育完全、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更多更复杂。这是一个值得家庭、学校和社会方方面面都高度关注的问题。

    1.趁早发现,及时矫治和消除。未成年人的心理往往通过他的言行举止表现出来,家长、老师要注意未成年人平时的一言一行,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加强教育和引导,直至未成年人不好的苗头。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坚持不懈地进行扫黄打非斗争,彻底清理学校周围的娱乐场所,净化未成年人生活空间,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3.学校建立心理咨询机构,聘请心理专家为未成年人排忧解难,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

    4.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转变教育管理方法。一位学者说:造就一个人,活着回到一个人,就看你是如何被教育。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平等、民主、宽容代替专横、独断、唯命是从。促成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学理论告诉我们:教育要宽严有度。家长对子女的要求不能过高,要切合实际。否则,子女会因觉得无法达到要求而自暴自弃,尽量减少他们的挫折感。但对一些基本要求,家长还是要严格管教,不能宽容,否则就会是溺爱子女。

    结   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心理、生理特点,提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的不同对策。”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应共同关注。只要全社会都来关注未成年人,都来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就会切实的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国的未成年人才会得到全面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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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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