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理论研究>

婚姻中如何面对家庭暴力?

时间:06月14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婚姻中如何面对家庭暴力?

   据介绍,原先家庭暴力多发生在一些知识水平、职业层次、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中,但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每10个施暴者中,就有一个受过高等教育。这些施暴者一般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职业有大学教授、机关干部、外企职员,甚至还有政法部门的人员。他们在实施家庭暴力时,往往朝比较隐蔽的部位下手,因此不易被外人觉察。而受害者通常也有较高的学历,情面观比一般人重,常常选择默默忍受。二是在职人员的比例在增加。调研显示,施暴者中有工作的占了53%。究其原因,是由于就业形式多样化,以及“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造成单位对职工在社会、家庭中的约束力越来越小。三是随着现代人文化水平的提高,“冷暴力”现象悄然增长。施暴者采用故意冷落、藐视、无视对方存在等方式,让受害者有苦说不出。   至于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经分析,发现有3个方面:一方有外遇;家庭成员下岗导致家庭收入减少,或其他原因产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吸毒、赌博或酗酒。
 
  处理:难在治“本”
“处理家庭暴力有时很无奈,就像起火时把火扑灭,但起火根源却难以消除。”上海婚姻律师认为,虽然上海市家庭暴力处理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除了那些有明显证据,或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严重案件,许多时候作了大量工作,收效却不甚理想。家庭暴力处理,还有难点。

   涉及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一位外地来沪女子,几年来几乎天天挨丈夫的打,无奈之下,她想以自杀作为解脱,幸好被路人救下。几年来并非无人管她,但对于家庭暴力的制裁,目前主要是套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故意杀人、伤害、虐待等条款,可她丈夫的行为又够不上这些罪名;而修改后的《婚姻法》尽管增加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条款,但对暴力行为到何种程度才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应当受何种处罚,还是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也只能对其丈夫进行训诫。几次下来,丈夫的胆子越来越大。 社会观念有待改变。
除了一些典型案例,对一些伤害不大,情节较轻微的暴力现象,许多市民甚至部分执法人员还认为是家务事,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把家庭暴力排斥在法的管辖范围之外,直接影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而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的妇女六大权益,市民的知晓率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妇女的维权意识需要提高。由于受传统的从一而终、相夫教子观念的束缚,以及法律观念的淡漠,许多妇女受到暴力侵害时,往往没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上海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陆女士一直生活在丈夫拳脚编织的网中,因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她曾向法院提过离婚,但由于她在被丈夫殴打后不愿让周围人知道,也从未验过伤,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没有获准他们离婚,无奈之下,她选择了自杀。

   对策:共同参与
   全国人大内司委执法检查组认为,上海在保护妇女人身权利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安机关、妇联等及时受理家庭暴力的投诉,形成了防范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处置网络。希望进一步研究家庭暴力的起因,从源头上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市妇联有关部门领导认为,遏制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作,需要教育、行政、法律手段相结合。   加强社区防范和化解矛盾的作用
    社区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发生地,是保护妇女人身权利的第一道防线。
    目前,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已在本市实施“110”公安司法联合行动中,将婚姻家庭引起的有关人身权益列为联合调处范围,要求接警后公安司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处。全市现有半数以上的街道建有警署、综合治理、调解、妇联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在预防、化解家庭矛盾方面作用明显。

    进一步完善立法
    国外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对家庭暴力方面的规定、条款叙述、罪名设定等都比较完善、周密。建议制定专门的禁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或订立《婚姻家庭法》的地方性法规或细则;从多方面明确规定违法者应承担的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这样,使执法部门在处理时有法律依据,对施暴者有约束、威慑作用,对家庭暴力真正起到遏制作用。   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训诫教育
    据调查,在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中,有个性缺陷、精神障碍和心理变态的。因此,要消除暴力首先要对这些人提供必要的咨询和矫治。根据我国特点,可以辅助性地开展一些有关家庭矛盾调处的方法、方式的咨询、指导工作。   此外,由于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和受虐者的夫妻关系,使受害妇女在受暴之后往往在告与不告的问题上举棋不定。因此,建议除对少数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处以监禁外,对不够刑罚处罚的,由警署、司法调解、妇联等联合设立训诫教育所,由社区派出所负责训诫教育。根据施暴者的施暴程度和认识态度决定定期受训的次数。
社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上海婚姻律师称,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大多经济较为困难,使她们难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利,需要社会各法律援助机构向她们伸出援助之手,为她们提供法律帮助。并根据受害妇女的经济困难程度,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免费诉讼代理。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上海婚姻律师教你几招
1、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暴力。
2、说出自己的经历。诉说和心理支持很重要,你周围有许多人与你有相同的遭遇,你们要互相支持,讨论对付暴力的好办法。
3、如果你的配偶施暴是由于心理变态,应寻找心理医生和亲友帮助,设法强迫他接受治疗。
4、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报警。
5、向社区妇女维权预警机构报告。这个机构由预测、预报、预防三方面组成。各街道、居委会将通过法律援助站或法律援助点,帮助妇女提高预防能力,避免遭遇侵权。
6、拨打148热线或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热线。这些法律服务热线和市、区县级的20个法律援助中心,将为求助妇女提供维权的法律武器。
7、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向熟人展示伤处,请他们作证;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以伤害或虐待提起诉讼。
8、如果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目前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
上海婚姻律师 http://www.lihunla.com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