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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什么时候无需再支付子女抚养费
时间:
12月30日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上海离婚律师
在加州,一般情况下,除非子女死亡、、经济独立、或年满18周岁,否则父母便应向其支付费。但在有些情况下,即使子女年满18岁,其父母仍应为其支付费:(a)子女正在读全日制高中且经济无法独立,此时,应支付至其完成12年级学业或年满19岁,以先到时间为准;或(b)其子女因身体残疾而无法自立,那么只要该残疾存在,其父母就不得终止支付抚养费;或(c)父母双方书面协议该费支付至子女年满21岁,或完成大学学业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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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文淳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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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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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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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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