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后她还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时间:01月1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协议离婚后她还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案情介绍:李男和刘女于1998年12月26日,于2006年2月13日,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无子女;无房产;无债权、债务。2007年,刘女起诉李男,以离婚时遗漏房产为理由,要求分割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房屋。


   我作为李男的代理人提出以下代理意见:离婚时双方对财产的分割,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双方意识表示真实,合法有效。为此法院依法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支持了代理人的意见。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刘女和李男协议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审理中查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故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座机预约:021--68871787-8011
    传真:021--68869532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南京、广州、杭州、长沙、温州、沈阳、江阴、合肥、南宁、重庆、成都、深圳、济南、银川、贵阳、三亚、东莞、香港等全国19个重点城市设有分所,并通过加入TerraLex联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50多家合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