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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监护权

时间:12月2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即使离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有监护权。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是基于亲权关系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的亲权关系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监护权也不能因此而消灭。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

  即使离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权。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是基于亲权关系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的亲权关系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监护权也不能因此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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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书

  权问题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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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我现在18岁,如果父母离婚,我选择和母亲过,那么我的父亲还是我的监护人么?他必须和我母亲一起负担我以后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么?主要是,我母亲不反对我和父亲来往,但是她坚持要父亲也要负担一部分我上大学的生活费和学费,这个合理么?父亲说离婚后他就不再是我的监护人了,说什么可以不负担我的生活费了,是这样么

  律师回答:

  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就是成年人了,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据此,如果您父母离婚是不需要确定监护人的。但是需要确定抚养问题,法律规定孩子高中时期的费用是需要父母支付的,因此该期间的费用仍需要您父母共同负担。

  您父亲说离婚后他不再是您的监护人了,说什么可以不负担我的生活费了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父母都有义务抚养孩子,而监护人则指的是监护人义务,例如如果孩子打伤了别人,这时候需要监护人替孩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那么就有具有监护权的一方承担该责任。

  另一个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就是需要将孩子带在身边生活照顾。

  如果您是要上大学的,则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您父亲是无需承担您大学期间的额费用的,因为您已经成年,需要自己负担该笔费用。也就是说中国父母为孩子上大学的花费都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都是道德层面上的无私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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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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