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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时间:01月04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小敏父母在小敏5岁时就了,小敏随母亲,父亲每月给小敏150元费。现在小敏13岁,读初中了,学费很高,母亲又下岗了,小敏家里生活十分困难。父亲开公司,已经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了。小敏可以要求父亲增加吗?如果他拒绝,小敏该怎么办?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父亲应当支付的抚养费。而且,原先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父亲开公司,经营状况还比较好,有支付能力;而小敏又要上学,原来的抚养费不够了,可以适当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父亲拒绝支付,小敏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其父亲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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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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