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子女抚养>

擅自生育协议流产的胎儿,能争取抚养费吗?

时间:01月04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小吕与前夫时已经怀有三个月身孕,于是她和前夫协议不要这个孩子,但后来小吕没去医院,而是生下了一个儿子。原打算自己养着,跟前夫不再发生任何瓜葛。但是近年来单位现在效益大滑坡,工资有一月没一月的,孩子再靠一个人养活确实有困难。于是小吕就在前不久找到前夫,要求他每月给儿子300元。前夫不但没答应,还指责小吕擅自生下协议"做掉"的孩子不对,是违法行为。他主张小吕“自作主张”,要再朝他要钱他就要去起诉。到底小吕可不可以拿到子女的费?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夫妻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或按照优生优育原则做人工流产,是夫妻双方的一种自愿自觉行为,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行为,也不是执行协商内容的行为。由此可知,离婚前夫妻双方协商让小吕去做人工流产,这个协议对其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怀孕妇女是否生育子女主要由怀孕妇女自己决定,这种特殊的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所以违背离婚时的协议生下儿子,是在行使自身的生育权,这个权利有法律赋予的,他人无权干涉,"违法"之说更是无稽之谈。

  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尽管两人已离婚,儿子的出生情况较为特殊,但父子关系不能改变。因此,在孩子尚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时,作为父亲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