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子女抚养>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时间:01月2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也有抚养该子女的义务:

  (一)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

  (二)有负担能力的亲兄、姐,对弟、妹有义务。

  同样道理,该子女将来对抚养过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兄、姐也有扶养义务。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