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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时间:
01月04日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上海离婚律师
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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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文淳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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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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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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