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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约定前夫养孩子 前夫去世孩子怎么办

时间:08月16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约定前夫养孩子 前夫去世孩子怎么办

       高某(男)与白某(女)于1992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00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高某抚养。2005年,高某因病去世,高某父母要求白某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白某不同意给付,认为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约好孩子由前夫单独抚养。再说自己现在又再婚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宽裕。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高某已去世,孩子有权要求生母白某给予抚养费。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白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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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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