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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后遗产谁有继承权(3)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而对于有赡养或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以外的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律师提醒:继承人可变更房屋产权

  当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前提下,可申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流程如下。

  (1)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供如下资料: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继承人名单;如有遗嘱应提供遗嘱原件;如有放弃继承权的的继承人,应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2)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办理完公证后,应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手续,领取测绘结果。

  (3)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所有继承人都应在申请书上签字。

  (4)提交房屋产权证书。

  (5)法律规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果该房屋权属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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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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