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回到老家的陈玫,发现自己的例假推迟了好几天,她突然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她买来了试纸,进行偷偷测验,测验结果让陈玫大吃一惊:她怀孕了!而此时,距婚期只有10来天的时间,如果去医院做人流,势必要被未婚夫发现。陈玫思虑了半天,决定先结婚,以后让他误以为这孩子是他的。
如果她丈夫是个正常的男人,也许一切都会成为埋藏在心底的秘密,可是偏偏祸不单行…… 婚后陈玫发现,丈夫竟是一个有性心理疾病的人,结婚有一段时间了,但丈夫却对夫妻间的事情不感兴趣。奈何陈玫多次努力,但仍未能完成“使命”。 陈玫的肚子一天天的大了起来,在恐惧和后悔中,事情终于败露了。丈夫知道这孩子肯定不是他的,脾气变得暴躁,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和陈玫吵,愧疚的陈玫只好默默忍受。
2003年10月17日,陈玫顺利产下一男孩。由于陈玫没有工作,而丈夫对她又不理不睬,陷入困境的她只好向小孩的亲生父亲李诤求助,希望他能帮助一下,但她没有说孩子是他的。
补偿十万带走儿子
几个月后,陈玫与丈夫平静地离婚,她带着孩子投靠父亲。因多次求助,李诤有点怀疑孩子是他的,便要求做。2004年7月,陈玫带着孩子与李诤做了DNA检测,结果证实李诤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这下,李诤决心要这个孩子了,便与陈玫商量孩子让他抚养。不久,他们的事让李诤妻子知道了,因为李诤和妻子只有女儿,他妻子没有什么犹豫,就同意收养这个丈夫因不忠而留下的私生子。
陈玫再三考虑到自己经济状况很差,如果让孩子先在李诤那边,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于是她答应了李诤的要求。李诤很快起草了协议书,“孩子由李诤独立抚养,李诤一次性支付10万元补偿陈玫。陈玫若要探视儿子,前三年,每半年只能探视一次;三年后到孩子18岁前,每年只能探视一次;18岁以后,陈玫不能擅自决定探视儿子,除非经李诤同意。每次探视儿子,也只能在远处望,不得近身接触,不得与儿子说话等。李诤若违反本协议,除已支付的10万元不得收回外,还须向陈玫支付违约金10万元。陈玫若违反协议规定,也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 ”,陈玫发现协议书里的条款很苛刻,当时没有同意。
为了孩子,陈玫痛哭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她想到孩子不管在哪里生活,长大总是要认亲生母亲的。不久后,她终于跟李诤签了协议。协议签下后,李诤很快将10万元给了陈玫。于是,陈玫回了苏州老家,准备找个工作,在老家生活下去。
探视遭拒诉讼讨子
但人非草木,陈玫思念儿子心切,签下协议还不到半年,她实在忍受不了思念儿子的疼痛之心,便要求李诤让她探视儿子。然而,李诤以未到协议规定的时间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可是,她对儿子的思念一天比一天强烈。她说,那种思念之痛,就像心脏被刀刮着,真的是生不如死。自从拿到那10万元到现在,她每天都生活在后悔与痛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