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案例>

离婚协议中房产约定前后矛盾 法院判令重新分割

时间:03月09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协议中房产约定前后矛盾 法院判令重新分割

     中国法院网讯   夫妻在协议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女儿所有,因前夫拒绝将房屋过户到女儿名下,魏女士将前夫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关系存期期间取得的共同房产一套。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此案。
    魏女士诉称,她与王先生原系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双方夫妻共有的房产归双方婚生之女所有,但现在王先生却明确拒绝将房屋过户至女儿名下,故其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涉诉房屋。

    王先生辩称,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已经进行了分割。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先约定归女儿所有,其后又约定归其所有,故后者约定应当视为对前者约定的变更,涉诉房屋应归其所有,故其不同意魏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诉房屋系魏女士与王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双方对涉诉房屋的分割做出了前后矛盾的约定,无法从中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相关约定应属无效,故涉诉房屋应当重新予以分割。鉴于房屋现由王先生居住使用。最后,法院判令涉诉房屋归王先生所有,同时王先生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魏女士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