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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如何提出

时间:01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如何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请求的提出主体: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


   (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后提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中提出: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一审中提出:a.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b.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且在离婚诉讼中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2)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如果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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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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