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赔偿>

女子要求离婚 丈夫索要“青春损失费”

时间:05月21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女子要求离婚 丈夫索要“青春损失费”

    丹凤县法院庾岭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碰到了这样的尴尬事:男方提出了“青春损失费”的赔偿要求。最终因该要求于法无据,法庭出面调解离婚。

    10月28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庾岭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辖区庾岭镇32岁的女子薛某向法庭提起诉讼,因与丈夫39岁的叶某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请求法庭判予离婚,并由丈夫支付5岁的孩子每月200元的生活抚养费。

    叶某听后非常恼火,称妻子曾外出两年多都没回家。他提出四个条件:他来抚养孩子,由女方支付抚养费;两年来,他四处寻妻耽误打工挣钱,女方需付误工费;最后两条,必须先支付其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四项共计3万多元。叶某说,薛某不跟他过耽搁了他的青春,离婚后再找媳妇非常困难,责任在薛某,她应给予赔偿。叶某的二哥说,弟弟和弟媳多年前一起外出到山西打工,弟媳中途变心出走,今年9月,才在湖北找到她。这一要求,女方当然不同意。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这一要求在法律上没有根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从安全角度做工作,为使双方不受伤害,暂时没有判决离婚,法庭进行了调解,给双方6个月的思考时间。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