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关心司法的市民群体中讨论最多的非“婚姻法新解释”莫属。自从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一下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话题。在这意见稿中,我们看到法律的与时俱进,当中细则涉及了房产分割、“小三”、生育权等热点话题。而在一片讨论声中,以“房产”问题为焦点。
据江门一些律师事务所透露,一直以来,在大量婚姻家庭咨询和案件中,不管是认证还是婚后财产纠纷,都是与“房产”二字密不可分。记者走访了解到,如今在“80后”的婚姻中,大多数夫妻买房都是靠“啃老”。在当下这一高房价时期,在这个以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为主的年代,房产与婚姻的关系该如何平衡?
本次草案中涉及房产的条款有五条,且内容十分明确。其中第八条提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聚焦??关注房产归属问题
“最近我们办公室里的同事就一直在讨论,未婚的男同事也在谋划着怎么处理房产才能争取到最大利益。”在司法部门工作的小谢表示,婚姻法意见稿出来后,学习法律的同事十分关注,房产归属问题一直是焦点。而该同事觉得,婚前就对财产问题深思熟虑不是好事,并不会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
“最近听到多宗的第三者引发的离婚案”。在江门某律师事务所上班的小赵表示,现在的确实很多,而一些大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不接这些案子,主要是小的事务所,而且是年轻律师接的这类案子比较多。“新法最好可以更加明确,这样对法院判案也有帮助。”据其介绍,在目前诸多的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矛盾主要集中在钱和房屋问题上。“因为现在房屋价值高,大家都想要”。
有人认为,在新的法律出台后,人们在处理婚姻、财产和家庭生活方面就会更加理性了。实际上,据记者采访了解,现在婚姻中,大多数人在处理房产归属问题都是当作“双方共同财产”,署上两人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