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础是夫妻感情还是生育子女?
承办法官说,在婚姻家庭中生育子女是一个重要话题,但是否行使生育权,绝不是衡量家庭和睦的唯一标准。本案中,还应考虑到阿芬临近更年期,是否是适龄生育及她身体体质等综合因素。我国的婚姻法对此早有明确规定,考量夫妻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的标准,是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这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和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