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信息>

大学生起诉生父被驳

时间:01月12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王某生于1992年8月25日,现为某高校在校大二学生。1994年,其父母,法院判决王某随母亲生活,其父每年支付97元费至王某成年。但王父仅支付了7年,后来,王某的母亲向法院,因王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法院无法执行。2009年9月,王某考入该高校,但昂贵的学费及生活费给王某母亲的生活构成极大压力,无奈之下,差几天即将满18周岁的王某于2010年8月18日将生父告上法庭,要求生父自起诉之日起至其完成学业止支付每月800元的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起诉时未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18周岁,尚属未成年人,但本案审理过程中王某已成年。根据相关规定,子女只有在“未成年”或者 “不能独立生活”时,才有权向不履行的父母主张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虽然王某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但王某现已成年,且又不具备不能独立生活的条件,对其成年之后的抚养费尚无依据支持。据此,对王某要求生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2010年8月25日止当月抚养费800元的诉讼请求,综合考虑当今物价水平及大学期间王某花费情况,予以支持;对于王某主张的2010年8月26日起至大学毕业期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记者:刘元元 刘海燕 王长杰)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