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章海1952年生在的安龙镇,1980年在农村老家跟原配妻子结婚,生下了女儿程晓琴,后来,离开了乡下,到镇里的工地上去打工。他先从建筑工人做起,后来自己做起了包工头,慢慢就有钱了,再后来认识了比他小12岁的工地承包商万玲霞,两个人逐渐地培养出了感情,就在一起生活了,程章海就向农村的妻子提出了。
程章海不断的乞求,并且承诺肯定会照顾好女儿,程晓琴的母亲无奈之下,答应跟丈夫离婚。1987年,程章海在和前妻办完之后,就和万玲霞结婚了,婚后先后又有了两个女儿。而程晓琴则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母女二人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比较艰辛。
然而就在他事业上一帆风顺的时候,2008年5月12号发生的汶川大地震,改变了他的命运。地震之前程章海的身体不太好,就住进了都江堰的一家医院进行治疗。地震发生的时候,医院的病房倒塌了,56岁的程章海没有逃出来,不幸遇难。
由于程章海去世很突然,并没有留下遗嘱,他的遗产该如何分割,就成为他的亲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了。程晓琴在一次给父亲上坟的途中,找到了后妈万玲霞,向她提出了分割父亲遗产的要求。然而继母万玲霞并没有答应。根据我国的《法》,如果被,也就是程章海,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要按照来分割。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妻子万玲霞,另外一半是属于程章海的遗产,他的妻子,几个孩子,以及他的老母亲都应该能够分得这份遗产。万玲霞说,程章海不仅没有留下遗产,反而在外面欠下了很多的债。
为了巨额遗产 “四方”对簿公堂
虽然程晓琴多次提出分割父亲遗产,但万玲霞的态度依然是很坚决。在协商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情况下,程晓琴无奈告到了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程章海的遗产。然而就在她写起诉书的时候,一位来自的吴女士找到了程晓琴,她来的目的,就是想要和程晓琴一起打这个官司,这位吴女士就是程章海曾经的一位情人。据这位吴女士说,程章海的遗产,她的儿子也应该有一份。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继承法》,非婚生的子女,享受同等的利。因此,程章海和吴女士所生的孩子,同样应该依法分得遗产。
2009年2月,程章海的大女儿程晓琴,程章海的老母亲以及程章海的小儿子,三个人联名把万玲霞告上了法庭,他们请求法院依法分割程章海的遗产。
一个月后,被告万玲霞向法院提供了程章海生前所欠债务和处分财产的证据。除了这些总额高达319万的借款欠条外,还有一份程章海写的《承诺书》,和一份《承诺书忏悔书书》。在这份写于2004年6月18号的《承诺书》中,程章海向万玲霞承诺,如果自己有私生子,将“净身出户”,所有财产归妻子万玲霞以及万玲霞所生的两个女儿所有,另外,赔偿万玲霞200万元。在这份写于2004年8月29号的《承诺书忏悔书保证书》中,程章海对自己“饱暖思淫欲”的行为表示忏悔,除无条件付给万玲霞精神损失费200万元以外,还将土地、住房、花草以及所有房屋财产,全部归万玲霞以及万玲霞所生的两个女儿所有。根据这些证据,被告万玲霞认为,程章海在生前早已将问题解决,且生前欠了300多万元的债务,因此,如果程章海生前有遗产,则应先用遗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