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信息>

老人再婚后起诉3名儿子

时间:01月12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日前,70多岁的陈老汉向顺义法院递交诉状称,1985年至1988年间,他掏钱盖了3所宅院并分给3个儿子居住,2004年老伴去世,他在儿子三人家轮流居住。2005年,他选择再婚。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三个儿子极力反对他再婚,再婚后甚至把他赶出家门,致使他居无定所,只能在外租房居住。

  现在陈老汉起诉要求把早年分给3个儿子的房子收回来,希望法院支持。

  庭审时,3个儿子都自认委屈。

  3人称,1990年,父亲请村干部写下分家单,将宅院全部所有权分给他们三人。1993年,3人分别领到了集体土地使用证。2004年母亲去世,父亲不到1年就选择再婚,且再婚后是父亲和继母不愿和3个儿子一起生活。

  三兄弟曾去劝说他们搬回家,父亲没有同意。三兄弟一直履行,更没有过错,不同意父亲的诉讼请求。

  法官调解父子关系缓和

  顺义法院审理认为,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本案中三被告在分家时受分的,其取得的方式合法。陈老汉将自己的房产分给三被告,其房产的所有权自分家之日始,已经转移给三被告。并且三被告受分房产的人也分别登记在他们名下。现陈老汉要求将分给被告的房产返还,没有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法官给原被告继续做调解工作,建议陈老汉夫妇搬去和儿子一起居住。父子双方关系有所缓和。

  ■ 法官说法

  子女若不孝 父母可撤赠与

  顺义法院法官罗佳旭介绍,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老人为“防老”把房子等家产分给子女,结果子女却不再积极照顾老人,甚至多个子女之间相互推诿。这种情况下,老人如果起诉要求把已分割的房产收回,属于中的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受赠人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却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支持。

  上海离婚律师透露,本案中,房产的所有权在分家时就已发生转移,并且宅基地使用权人已登记在儿子们的名下。陈老汉有退休金等收入,是因和儿子关系不和才在外租房,三个儿子并没有拒绝赡养的情况,因此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如果3个儿子有不赡养的行为,陈老汉可以起诉讨要。”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