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从犯罪的主体看,多为文化水平较低的男性犯罪嫌疑人。从临沂市三年来受理的该类案件看,8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为男性,且一般是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匮乏,不能正确处理问题,从而导致了亲属之间暴力犯罪的发生。
办案检察官指出,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从而导致矛盾的爆发,是亲属间暴力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自古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在人们心里也形成了这种观念,即家务事是家庭内部的事,作为外人不应插手,所以面对家庭矛盾纠纷,一直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很多人持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家庭内部成员即使发生矛盾,当事人也当作是家丑,没有主动去“告”,而是选择忍受,最终忍受不了,矛盾升级,导致犯罪发生。
夫妻感情不和或者也为“亲杀”案埋下隐患。由于日常生活压力大,特别是在一些相对较贫困的地区,有些夫妻之间为生活所困,经常发生争吵,相互猜疑,虐待、等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引发犯罪。沂南县检察院办理的18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夫妻关系或姻亲关系的有15件。其共同起因之一就是夫妻感情不合、家庭成员关系不和睦,经常因为因琐事发生争吵,然后夫妻之间产生殴打行为或者女方家属为给女儿出气,最终导致悲剧发生。而婚外情则导致了“妻子伙同情夫杀死丈夫”,“妻子因害怕婚外情暴露而捂死了仅几个月大的无辜婴儿”,“受传统观念影响很深的父亲勒死了女儿并将与女儿一起私奔的已婚男子砍死”等案件的发生。
金钱也是亲属间暴力犯罪的一个关键词,在钱和利益面前,亲情显得苍白无力。比如,案发时年仅17岁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因为一部手机就将自己的亲弟弟杀死;犯罪嫌疑人陈某为了索要区区几百元的小麦补偿款而将自己的岳父母杀死。
此外,心理不健康和精神疾病在农村往往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从而成为“亲杀”类暴力犯罪的诱因。比如在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家人却一直不知情,最后犯罪嫌疑人因为不想让父母生活太劳累而将父母杀死,父母也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