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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共同财产可分割吗?

时间:01月13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王女士:我和我的先生是在八五年结的婚,到现在我们之间关系就像回到各自前互相不认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不可能通过的方式来分割共同财产。此前我曾到法院咨询过,都是要在有离婚诉请并判决离婚时才会分割财产。请问郭律师:怎样才能在不离婚的状况下,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上海婚姻律师:此前法方面规定,在未解除前,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很多中不论什么原因,只要一方不同意离婚大多都要等待到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离婚时才能分割财产。而这期间却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对有些急需钱的人来说,这可能会造成很大麻烦。

  新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这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法院将会支持: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费用的。

  以上两种情形如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有个前提不损害人利益的情况下。如家庭对外负有共同债务,而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后无偿付债务能力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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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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