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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老人再婚前签协议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一对丧偶独居的老人,经过黄昏恋后决定共同生活,为避免日后的家庭矛盾,两人签署了一份财产“协议书”。这一纸协议解除了子女们的后顾之忧,一年来,老人的再婚生活“心安理得”。

  南京市民阮老先生今年80岁,她的新老伴熊女士今年66岁,一年前他们结合在一起,住在白下区文昌宫小区一幢老式楼房里。 房子在二楼,居住面积80多个平方。阮老先生原来在浙江工作,老伴也是浙江人。1986年他们都退休了,就回到南京来定居。2004年1月,77岁的老伴去世了。

  阮老先生说,在认识熊女士之前,他见过几位女士,但感觉对方都不适合自己,遇到熊女士后,他有了“一见钟情”的感觉。一旁的熊女士说:“我原来的老伴是个教授,2003年患心肌梗死去世的,之后,我也一直在寻求老伴,阮老师是我最满意的。我们都是老人了,相互了解也不要那么长时间,经过一个多月的恋爱后,我们就决定一起生活了,我的子女对此没有意见。”

  共同生活,对老人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阮老先生说,当他跟子女们商量再婚一事时,子女们很高兴老爸能有个人照顾,但对财产问题存有忧虑。其实老人也在为孩子们着想,他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为难,就跟熊女士商量,事先把该说的事说清楚。熊女士非常理解他的心情,表示自己只是为了找个老伴,身外之物一概不求。2004年4月20日,两位老人立下了一份协议:兹有阮××与熊××自愿于文昌宫×号二楼阮的住房里共同生活,其目的是有个生活伴侣,二人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相互照顾,安度晚年,生活费由二人自愿协议解决,双方均不得对对方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产生占有欲望和行为,特此协议。后面是双方的亲笔签名和日期。

  目前,这张协议一式2份,二位老人保存一份,另一份由阮老先生的女儿保存。熊女士说,有了这份协议,大家相处起来就没了障碍,阮老先生的子女们对她也很尊敬。现在,阮老先生每月从退休金里拿出1000元作为二人的生活费,只要不刮风下雨,他们都骑自行车到处玩,南京好吃、好玩的地方都被他们走遍了。

  据了解,老人再婚,大多为问题碰到来自子女的阻力,有的因此对婚姻望而却步,有的即使再婚了还要分手。而“”,既可避免家庭矛盾,解决子女的后顾之忧,也可约束另一方的不良动机,使老人再婚真正能达到“老有所伴”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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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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