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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 男子拉出4个孩子声援自己

时间:04月2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闹离婚  男子拉出4个孩子声援自己

    横县一名男子闹着要与妻子离婚,开庭时,4个孩子都站在父亲这边,异口同声地证实母亲的种种“恶行”。当地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4月17日,此案判决生效。

    父亲起诉离婚 4个子女出庭声援

    阿华是横县某村人,今年56岁。26年前,在红娘牵线下,他与邻村的桂花结为夫妻。

    婚后,他们先后有了3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最大的女儿已经成家,最小的儿子才10岁。今年2月,阿华一纸诉状递上横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4个子女也站到父亲这一边,一同向法官表示,希望判决父母离婚。3月24日下午,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离奇的离婚案。

    阿华说,多年来,他们夫妻间整日争吵打骂,妻子有许多恶习,不仅与他打架,还经常拿子女来出气,对子女恶语相向,乱说子女的坏话。2003年,他的一个女朋友送一套衣服给儿子穿,妻子发现后,便强迫儿子立即脱光衣服,使儿子当众出丑。2005年2月16日晚,妻子还在饭菜里投毒,他与老母亲中毒后全身无力,头痛呕吐。他们夫妻已分居几年,感情破裂,为保护孩子,他请求法院判决他们离婚。

    法庭上,4个儿女出庭指责母亲的种种“恶行”。三女儿说:“母亲平时不做农活,插田割禾多数是我们4姐弟做。母亲下毒时,我们指责母亲,母亲还大骂说要打死我们。我们希望父母离婚。”

    母亲称自己迁怒子女 是因丈夫太花心

    针对阿华的说法,桂花反驳说,结婚26年来,阿华长期外出做生意,但从没寄钱回来,她一个人在家务农、照顾子女和家婆。阿华回家时,还与她亲热一番,夫妻间感情并没完全破裂。阿华之所以要离婚,是因为他在外面有情人。

    桂花举证说:“早在1987年,阿华就有了情人。他还经常带女人回来,我骂他,他就说‘现在时代变了’。他经常虐待我,不给我吃饭。2004年,他把我赶出家门,使我一年多没能回家。”

    她还说,2004年7月的一天,她偷偷回家一看,发现有一个女人在家里,她与那个女人打了起来,很多邻居前来劝架。她之所以打骂子女,是因为阿华的“花心”使她十分愤怒,气昏了头时就拿孩子出气。她不同意离婚。

    主办法官提醒 夫妻吵架要让孩子避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共同生活26年,婚姻基础牢固,双方均为子女的成长作出了共同的努力。桂花因与丈夫有矛盾而迁怒于子女,与子女发生矛盾,又因生活琐事与阿华发生分歧,以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造成这样的局面,双方都有过错。但从目前双方矛盾的成因及程度看,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只要注重沟通,互谅互让,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

    关于4个子女的证人证言,一是其中两个孩子是未成年人,二是他们夫妻分居后,孩子多数时间跟随父亲生活,思想、言行等容易受父亲的影响,因此证言的可信度较低。3月29日,法院据此判决不准许他们离婚。一审判决后,双方没有上诉,4月17日此案判决生效。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夫妻之间出现问题,不应迁怒于孩子,也不应拉孩子来参与,因为这样会影响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会对他们日后的成长留下阴影。(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文章来自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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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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