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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以上在校就读的子女,是否有权向父母索要抚养费?

时间:08月21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十八岁以上在校就读的子女,是否有权向父母索要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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