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子女抚养>

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和女儿的合法利益?(2)

时间:01月2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他的种种罪行,我手上又缺乏表面证据,真是有苦自己知,我已是精神透支了。现在,每一天都是那么恐怖和不安稳。现在这种情况,就连上法院也保障不了我和女儿的利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已经有几个月不敢回家,住在母亲家,我试过找他的学校领导也是不了了之。 希望发这电邮,能让你帮帮我这位可怜的母亲!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和女儿的合法利益?

  上海离婚律师答:对于你的情况我们深感同情。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对离婚的想法存有很多顾虑,而你又感觉无法再与你的丈夫生活在一起。从律师的角度,我们主要帮你分析涉及离婚的一些法律问题。

  依据《婚姻法》第32条,对于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判决离婚。你丈夫对你实施了一定的殴打行为,如果你能保存相关的证据,可以以你丈夫对你实施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由你你女儿。

  如果离婚,你最担心的是你女儿的抚养问题。《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该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我们认为,如果你有足够的理由让法官相信你丈夫将不会充分履行抚养女儿的义务,则一般来讲法院应判决由你来抚养你女儿。你担心因你下岗,很有可能法院判决由你丈夫抚养你女儿。这种担心具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你暂时没有固定收入并不必然导致你女儿的归你丈夫。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如提起,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并非必然判决由你丈夫行使抚养权。如果法院判决抚养权归你丈夫,在你发现你丈夫没有尽到的情况下,你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由你行使抚养权。

  关于房子问题,应当按照来处理。《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我们理解你目前存在的种种困难和顾虑,我们建议你学习研究婚姻法及相关法规,并在必要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