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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种类?怎样受法律保护?

时间:01月18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有哪些种类?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存续期间和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称作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一.共同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全部约定为。
  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财产不分彼此,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为共同所有。
  二.,是指夫妻约定婚礼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财产收得人所有,排斥夫妻共同财产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享有和处分权。这种约定分别财产制在肯定夫妻独立人格的基础上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
  三.限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部分归一方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的约定。
  以上三种约定财产归共同或归一方或部分共同部分一方所有均符合《》的规定,夫妻双方经协商,可选择其中之一种,以明确归夫妻共同所有和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均受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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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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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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