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初提出开展离婚调解工作时,有人评价说“自找苦吃”。确实,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以房山为例,中心只有8个登记员,2004年,仅办理结婚登记就达7600多对,去年5608对,今年至目前已达6300多对,最忙时一天办理结婚登记就达140多对。
但与此同时,另一组快速增长的数字令人侧目:2003年,房山区民政部门全年办理离婚登记510对;2004年一跃上升为1044对;去年达到1220对……
和谐的社会需要和谐的家庭,和谐的家庭需要和谐的婚姻。面对离婚率的快速上扬,孙桂玲坚定了认识:“婚姻是神圣而美好的,作为婚姻登记员,我们有义务挽救那些可以挽救的婚姻,为了夫妻双方,也为了老人和孩子。”她说,婚姻登记员不光要做好结婚登记、收养登记和离婚登记,还要以敏锐的观察力、高度的责任心和满腔的热忱来完成这项新任务——调解矛盾、挽救婚姻、重铸幸福。“每当看到当事人哭红的眼睛、颤抖的双手、赌气似的神情、怀里嗷嗷待哺的孩子,我都感到非常得痛心。我当时就想,一定要尽全力劝导他们,把矛盾化开了,能挽救一对是一对。”
六大法则 助爱重生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这是法律赋予大众的权利,更何况“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说离婚调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调解中,既要掌握原则,不违背政策,又要察言观色,灵活机动,讲究技巧。通过近3年的离婚调解工作,房山区婚姻登记员们总结出了六大调解法则:
一是“唤起旧情法”。启发双方当事人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二是“消除隔阂法”。夫妻之间缺乏信任、相互猜疑是夫妻发生矛盾的主要根源之一。利用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事实能消除双方的怀疑,从根源上解决矛盾。三是“打破幻想法”。在第三者插足或一方地位提高而喜新厌旧引起的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往往富于幻想,构成他离婚的目的就是与第三者结合。通过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其再婚的幻想,让结发夫妻白头偕老。四是“情系子女法”。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之情,讲清离婚对子女的危害,促使双方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使夫妻关系向好的方向发展。五是“批评教育法”。对离婚当事人的缺点给予恰如其分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最终求得双方谅解。六是“冷处理法”。在法定许可的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以便冷静地慎重地考虑离婚问题,适用于领完结婚证时间不长的当事人。这类当事人年龄小,在家都是娇生惯养,这时就需要登记员对他们进行劝解,让他们过一段时间考虑好了再来,通常情况下没有见到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