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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离婚调查:婚姻成为易碎品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与生活2010013期封面

  “80后”离婚

  “80后”的,在法律专家眼里成了“易碎品”。这样的情形,更多地发生在“贫二代”和“富二代”两个人群中——不同的是,“贫二代”在离异时往往相互“推孩子”,“富二代”在散伙时则忙着“保财产”。这个被众多长辈“捧大”的群体,在“离婚大战”中也阵容强大。在不少案件中,双方的父母及七大姑八大姨卷入其中。

  一对80后的离婚车轮战

  文/李辰

  一对80后的小夫妻,随着离婚已经打了四起官司。而他们年幼的孩子,成了这场车轮战中年轻父母斗气的工具。

  2010年5月26日下午,市人民法院小小的审判庭里,充满了浓烈的“火药味”。此次开庭审理的,是纪女士起诉前夫杨先生探望权纠纷一案。

  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是法院的“老熟人”。在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他们多次来法院打官司。那些官司包括:纪女士先后两次起诉杨先生离婚;杨先生因抚养费问题向法院申请对纪女士强制执行;纪女士先后以探望权纠纷、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起诉杨先生。

  夫妻的冰火交锋

  纪女士和杨先生都是公交系统职工,工作的相似性并没有培养起两人的感情。在离婚诉讼中,纪女士一直都称杨先生和他母亲对自己不好。由于没有房子,婚后两人一直住在杨先生的母亲家,在那个家里她“受气还挨打,根本是一天也待不下去”。所以在孩子出生没多久,她就选择了离婚。由于中没有对探视进行约定,纪女士起诉要求自己每月至少可以行使一次探望儿子的权利,还特别要求杨先生及其家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或者阻止她探望儿子。

  整个庭审中,纪女士少有开口,更甚少对视被告席上的前夫和代理席上的婆婆,对目前的生活情况更是只字不提。虽然要求探视孩子,但是身为母亲的纪女士却没有问过关于孩子的任何事。当法官核实她的身份和诉讼请求的时候,她的回答永远是“对、对、对”几个字。

  “离婚后,他们一直不让我看孩子……”纪女士仅有的一次陈述,马上引来杨先生的激烈反驳:“是你不来看孩子,孩子3个月大的时候你就跑了,根本也没照顾过孩子一天。”

  而当法院问杨先生是否同意纪女士行使探望权时,杨先生表现得很无所谓,“从来没不让她看孩子,她想看我就让她看。不过我不知道她要求看孩子是什么目的,她看孩子我得跟着,不能让她和孩子单独相处”。

  经过了解,法官才知道,原来2010年4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后,纪女士没有主动支付抚养费。5月份,杨先生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杨先生后来得知,就在纪女士去执行庭谈话并交纳抚养费的当天,她就在法院起诉了要求探望权,这才有了杨先生陪同探视的请求。

  “我一定要跟着她,不能让孩子脱离我的视线。我不知道她要看孩子是什么目的,孩子生下来她就没看过一天,离婚到现在她一次也没要求看过,她现在突然起诉要求探望权,还有一个要求离婚后分割财产的官司准备跟我打。我俩根本就没东西可分,她就是瞎胡闹,她一个人抱走孩子我不放心,我必须跟着。”杨先生再次强调。

  面对杨先生的指责,纪女士一直扭头不语。

  由于杨先生同意纪女士的诉讼请求,对于探视的基本要求,纪女士又表示无所谓,说一切都听法院安排。

  在这种情况下,丰台法院对本案进行了调解,约定纪女士可以每月探望孩子一次,杨先生此后每月第二周周六17时将儿子送至丰台区丰台花园北门交予纪女士探望;当日18时纪女士将儿子送回丰台花园北门交予杨先生。双方对此没有异议。

  在等待法院制作调解书的过程中,纪女士走到屋外,刻意躲避前夫和婆婆。

  没人待见的孩子

  虽然没有对纪女士要求看孩子的请求予以反对,但是坐在儿子身边当代理人的婆婆一直跟法官诉说着纪女士这个前儿媳的不是。

  在法院进行调解中,起初欲指定纪女士上门去探视孩子时,她突然激动起来:“坚决不同意她再来我家里,她离婚前把我儿子10寸水晶框里的结婚照撕得七零八落。就在这个月月初,她还和几个不认识的男人来到我家,要求拿她以前留下的东西。离婚时,她根本就没东西留下,房子是我的,里面根本没她的东西,我不让她进门,她开口就骂,还不停地拍门,后来还叫了警察。我坚决不同意她来我家看孩子。”

  当她的儿子杨先生表示纪女士要看孩子他必须跟着的时候,她更加激动起来:“她抱走孩子就别让她抱回来,要不是不能把孩子推给社会,我们才不养。”

  就在调解书签完后,杨先生的母亲还在说:“上次她带着人和警察来

  2009年1月25日,在孩子出生后还没满月,纪女士就以双方婚后感情不好为由,起诉要求与杨先生离婚,孩子由杨先生抚养。她称杨先生性格暴躁,经常为一点琐事对她拳脚相加。她刚做完剖腹产,因话不投机,杨先生就对她大打出手,踢踩了她的肚子和左侧肋骨,让她无法忍受。在这次诉讼中,杨先生明确表示双方尚有感情,孩子还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同意离婚。婚后因生活琐事与纪女士确实发生过口角,但没有把要求纪女士返还结婚时他父母曾给纪女士的2万元,陪嫁的夏利车他也要求进行分割。

  最终法院认为纪女士与杨先生婚后因生活琐事有矛盾并已分居生活较长时间,判决准予纪女士与杨先生离婚,孩子由杨先生抚养,纪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650元至儿子18周岁止。对于杨先生要求的返还彩礼和分割夏利车的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虽然以上案子最终得到了圆满调解,但案件的承办法官依然感到很无家里折腾以后,孩子吓得发烧了好几天。现在一见生人就害怕,根本就没法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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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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