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婆婆表示“不想养”的孩子,他的母亲纪女士也表现得相当冷淡。
当法院要求她明确探视时间的时候,纪女士很不耐烦,“我高兴就和儿子多玩会儿,不高兴就少玩会儿”。当法庭表示必须明确探视时间时,她更不耐烦地表示“一个小时足够了”。
由于杨先生的母亲表示纪女士“抱走孩子就别抱回来”,法官特意追问她是否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时,纪女士垂下眼睛,含糊地回答:“不能说要还是不要……”
法官的心痛
纪女士和杨先生因为这场感情纠葛,已经打了四场官司。她打伤过,以后愿努力改正自己身上的缺点,多关心照顾纪女士,多与其沟通,好好过日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先生诚恳表示愿改正错误,今后多关心、照顾纪女士,纪女士应当给予其机会,故没有支持纪女士要求离婚的请求。
但在这次离婚诉讼一年后,纪女士再次起诉离婚,称两人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好转,仍然要求孩子由杨先生抚养,她每月可以支付400元抚养费。另外,她主张自己名下的夏利牌轿车购置于婚前,系,并非嫁妆,还说“结婚时的彩礼钱我当时确实收取了,但已用于日常生活,故无法返还”。
这次杨先生还是明确双方之间只是因为家庭琐事有矛盾,但是上次判决后,纪女士一直拒绝回家,现在他也同意离婚,孩子可以由他抚养,但纪女士每月需支付1000元抚养费,还奈。他明显感到,这对“80后”夫妻除了斗气,眼里根本容不下其他东西,尤其是孩子,谁都不想要。纪女士在诉讼中多次表示孩子由杨先生抚养,而杨先生虽然同意抚养孩子,但在他看来,孩子是纪女士留给他的“包袱”,现在更成为纪女士要挟他的工具。而实际照顾孩子的是杨先生的母亲,从交流中也完全看不出奶奶对孙子的感情。
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停止纪女士和杨先生的诉讼车轮战,但是为了那个刚刚一岁多的孩子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在庭上特别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与双方进行了交流。法官建议杨先生给儿子办个存折,纪女士按时给儿子的存折里打抚养费,每月要按时主动去存。同时,承办法官还在调解书上留下了这样一段语重心长的话:
“本案双方当事人杨先生、纪女士虽已离婚,但都应当尽量做到不因双方的婚姻关系改变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纪女士探望孩子,不仅满足了其自身的亲情需要,亦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作为父母都希望子女健康快乐成长,杨先生、纪女士对此更应协商、努力。”
看着这份调解书和上面的法官寄语,纪女士、杨先生和杨先生的母亲沉默了良久后,默默地离开了法庭。
80后父母,不愿为孩子“埋单”
文/丁青青
这是一份来自法院的调查,内容让人触目惊心:“80后”人长大了,心没长大,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严重缺乏为人父母的责任感。
“80后”父母最大的“亮点”是年轻,但年轻不乏轻率。孩子出生后没多久,一些“80后”父母便“劳燕分飞”,除财产之外,最头疼的便是他们曾经的爱情结晶——孩子。
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统计,该院近两年来进入实体审理的涉及“80后”父母的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案件共58件。其中父母双方均为“80后”的是21件,一方为“80后”的是37件,2009年的数量比2008年增加了19.0%。因孩子问题进入审判程序的“80后”父母越来越多。
如此夫妻
案件中很少见到高学历、高收入的“80后”父母,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80后”父母(包括无业者)占23.0%,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的占69.2%。当然,这种情况与年龄阶层及案件性质有关,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低收入、低学历者的“早婚早育”倾向,有的甚至未到法定婚龄就开始生子。
故事一:早婚的苦果
张强(化名)与丁雪(化名)是老乡,且同在北京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认识了彼此,之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三个月后他们便开始同居,那时两人都才19岁。同居期间,他们生育了一对儿女。最终,因生活琐事两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遂解除了同居关系。离散时,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确认女儿由其抚养,儿子由男方抚养。而男方表示,两个孩子他都不愿抚养。
这是一个“80后”同龄人同居生子的真实故事,对离散导致子女抚养纠纷的“同居”,这仅仅是其中的一件。从丰台法院受理的案件来看,此类纠纷中“80后”先生子后结婚又离婚的或者离婚后同居生子的并不罕见,当然还有不愿被他人提起的作为“”的同居生子。
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或其中一方往往会因为子女问题诉至法院,有要求确认抚养权的,也有索要孩子抚养费的,还有一些则主张探望权。
故事二:玩心不改的丈夫
从20岁到30岁,从弱冠到而立,“80后”从青涩走向成熟。然而,从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80后”依然有着孩提般的生活幻想。不少“80后”正是因为结婚、生子后依旧我行我素、玩性不改,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他们或是撇下爱人、孩子,和朋友一起酗酒,或是夜不归宿,或是在生完孩子后像完成任务似的,从此再过起“疯玩”的日子。
故事三:“80后”也有封建思想
1982年出生的刘斌(化名)与1985年出生的林芳(化名)相识不久后结婚。女儿出生后,林芳发现丈夫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对孩子漠不关心,后干脆外出不归。孩子才5个月大,刘斌就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尽管双方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但处于分居状态,刘斌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没有工作,又独自带着一个孩子,生活陷入困境的林芳以孩子的名义,将刘斌起诉到法院索要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