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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纸判决他竟“合法”有两妻(3)

时间:01月05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主持人:这个案件应当说是考虑了安宁再婚多年的因素,法律应当维护安宁的合法权益。高院从法律和社会效果相结合,最终认定安宁与梅华的离婚登记合法有效,应当说会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是,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安宁真的违背了梅华的意愿骗她离婚,后来安宁又合法地登记再婚。现在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原离婚证无效。恢复安宁与梅华的合法夫妻关系,面临两个登记结婚的妻子,安宁及白玲该怎么办?

      尹田:实行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制度,如果一个人有两年所谓的合法婚姻,只能属于重婚,这是违法的。所以说,如果说法院判决撤销梅华与安宁的离婚登记,他们已自然恢复了合法的夫妻关系,那么安宁的再婚就不能是合法的了,安宁或相关当事人(包括梅华和白玲)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安宁的再婚登记。否则将涉嫌重婚。

      转载自法治快报(政法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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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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