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这个案件应当说是考虑了安宁再婚多年的因素,法律应当维护安宁的合法权益。高院从法律和社会效果相结合,最终认定安宁与梅华的离婚登记合法有效,应当说会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是,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安宁真的违背了梅华的意愿骗她离婚,后来安宁又合法地登记再婚。现在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原离婚证无效。恢复安宁与梅华的合法夫妻关系,面临两个登记结婚的妻子,安宁及白玲该怎么办?
尹田:实行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制度,如果一个人有两年所谓的合法婚姻,只能属于重婚,这是违法的。所以说,如果说法院判决撤销梅华与安宁的离婚登记,他们已自然恢复了合法的夫妻关系,那么安宁的再婚就不能是合法的了,安宁或相关当事人(包括梅华和白玲)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安宁的再婚登记。否则将涉嫌重婚。
转载自法治快报(政法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尹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