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作为私法性质的婚姻法应以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保护婚姻家庭中的弱者为己任,因此其不能漠视婚姻实体的现实存在和其衍生的各种身份、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实。因此现行立法对事实婚姻采有条件承认的态度反映了我国立法水平的提高,但同时我国事实婚姻法律制度仍存在不足,我们期待着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