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一旦未婚同居结出了“果实”,子女的利益如何得到法律的保护?这类纠纷主要体现在双方不愿承担孩子的用、孩子的争夺纠纷、孩子落户等问题上。
据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介绍,不能上户口,这些孩子今后的就学、或者参军等都会遇到困难。实践中,为便于取得户口,减少入托、入学时的相关费用,当事人双方往往通过诉讼确定。
当然,在抚养费或是抚养权问题以及今后继承、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在法律上受到平等对待。在解除同居关系时,确定非婚生子女直接抚养人的原则,与离婚时确生子女直接抚养方的原则也是相同的。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