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除上述债权债务外,再无其他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如离婚后发现还有婚内本协议未提及的债权债务,在谁名下则视为其个人债权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76.双方认可除上述夫妻共同财产外,再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转移了部分共同财产的,可另行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被转移财产的分割权利。
77.由于 方的 过错(指婚外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故除去上述财产分割内容外,过错方同意另行支付给无过错方________元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款于 时支付。
解读:现行法律对于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几种情形,本条款作了扩大化解释,夫妻间可约定其他情形。另外,现行法律之精神损害赔偿额度很有限,根本不能弥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而这有限的精神损失赔偿金还要求受害者承担举证责任,所以法律不能有效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因此,夫妻间做好此项约定弥补了法律功能的欠缺。
78、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矛盾,双方同意以下财产归子女_________所有。夫妻任何一方均不占有。涉及到过户更名手续的,双方同意在_________(离婚前或离婚后______日内)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相关的手续费用二人均摊。
79.考虑到女方婚后多年从事家务劳动,未外出就业,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来源(大多是由于女方体弱多病,就业困难),男方同意在离婚时除上述财产分割条款外,另行支付女方生活补助费 元,该款项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至某时期止)。
解读:国外或我国香港地区在夫妻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继续每月支付扶养费很常见(不仅限于男方给女方)。我国现实生活中常有夫妻一方常年为家庭为配偶付出家务劳动,不能外出就业,这类当事人常在离婚后陷入贫困,而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如何在离婚后解决这一问题。此条款创设了“离婚后扶养费”,而且并不一定是生活困难才考虑给扶养费,夫妻可以自行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尤其是全职太太应有所考虑。
80.婚后双方所生子女 归某一方监护抚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每月支付孩子扶养费 元,支付方式为 (①每月直接存入监护人指定账户;②每半年支付一次;③一次性支付完毕)。上述抚养费用自 起支付到 时间为止。上述抚养费包括(不包括)以下费用:(1)子女生活费;(2)医药费、住院费;(3)教育费及其他特殊教育费;(4)保险费等。
81.离婚前若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身故的, (①仍按上述条款分割财产,分割后按照继承法规定再发生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②上述条款作废,所有财产、债权、债务归属生存一方所有)
82.当夫妻婚姻关系存续 年以上时,不论哪一方因何种原因提出离婚(包括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和法院的诉讼离婚),主动要求离婚方同意从自己的财产份额中(或从自己个人财产中)拿出以下部分归对方所有作为一种补偿 ,此约定为夫妻财产约定内容。
解读:这一条就是国外常见的“分手费”。笔者参照国外的范例创设出中国式离婚的“分手费”。对这一条业内人士也是颇有争议。有人问干嘛不直接说给一笔钱就行了?笔者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是当事人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直接约定婚姻当事人提出离婚就要赔上一笔钱,会认为这是对当事人离婚权利的侵犯,很可能会认定为无效条款。但如果利用现行法律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允许,则不存在侵权的问题。本条款将“分手费”落实到了财产分割上,就回到了中国法律的框架内,为法律所能接受。但目前法律界对此仍有争议。
83、双方以下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①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②通过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方式办理协议离婚),诉讼费用由 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