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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买房属个人财产为误读(2)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刘法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出资买的房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现在很普遍的一种现象是,消费者买的是期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一定时间,而在这段时间内,婚姻关系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以领到房产证的时间为准。而且如果在离婚时,房子还没办好房产证,法院是不对房子的归属问题进行处理的,只处理房子的使用权。

  潘律师:是的,界定是否属于,是看双方购房的时间,而不是领到房产证的时间。

  都想要房产

  离婚案一般如何判?

  记者:有一位读者没能来现场,她想咨询的是:婚前她的丈夫建起了两层楼,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婚后在那栋楼上又加建了两层,建房和装修主要是她出资。最近她看了很多关于婚姻法解释(三)的报道,她对相关法律又不是太了解,担心万一两人离婚,房子是不是就归她丈夫了?

  刘法官:其实那位读者可以采取分开办房产证的办法,即前两层房产证是其丈夫的,加建的两层可以另外办一本房产证,后面的两层房产可以登记在她名下或以共有人的身份出现。万一离婚,这样就可以更好地保护女方的权益。

  读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不要钱呢?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如何判?

  刘法官: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另有房屋居住、谁携带小孩等等,每个离婚案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得看具体情况。

  新法实施,多少认识是误读?

  读者:结婚后公积金算不算夫妻的共有财产?

  刘法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公积金当然也是共有财产之一。

  读者: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婚后由男方出资购买的公房,这算不算男方的个人财产呢?最近婚姻法解释(三)发布后,在微博上看到很多言论,似乎说的是婚后一方全部出资买的房,也是个人财产。

  刘法官:这是对婚姻法解释(三)的一种误读,夫妻婚后所取得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而婚后买房相当于拿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去支付购房款,这套房子并不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而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记者:婚姻法解释(三)中好像有一条规定,在离婚时要房子的一方根据房子的增值情况和双方还贷的情况来确定给对方的补偿款,这就不一定是房子估价的一半了。

  刘法官:你说的这种情况指的是婚姻法解释(三)的第十条(相关条文: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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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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